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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工作职责

规章制度 加入时间:2012/11/26 21:00:56来源:admin    访问量:
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组织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工会工作职责…………….
团委工作职责………………..
教务处工作职责………………
科研处工作职责………………
人事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安全保卫处工作职责…………………………..
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教学部门
各分院、教学部工作职责…………….
国际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直属业务部门
继续教育分院工作职责…………….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图书馆工作职责…………………..
网络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公路勘测设计院工作职责…………………
学院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行文的起草、编审、印制。
二、负责上级党政机关来文的拟办、传阅、落实、督办。
三、负责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和其他党政工作会议的安排、记录,督办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协调各部门工作。
四、负责学院机要文件交换、印信管理、保密工作。
五、负责学院信访工作、合同审核及法律事务。
六、负责学院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来宾接待、对外联络工作。
七、负责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院档案管理及年鉴撰写工作。
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是学院党委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学院党委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二、积极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做好处、科级干部的竞聘、考察、选拔、配备和管理工作。
三、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院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负责全院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做好干部统计及干部材料归档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探索和推进各级党组织的合理设置和创新活动方式。
五、负责全院党员的组织发展和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党内统计和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抓好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组织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表彰工作。
八、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监督人才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院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提出教育培训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荐厅、处级干部参加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组织的培训学习。
十、与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抓好党风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指导各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
十一、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学院师生员工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的工作。
二、负责制定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计划,指导各党总支理论学习及学院师生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
三、负责开展“三育人”工作。
四、负责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五、同有关部门指导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时事政策课的教学和改革工作。
六、负责学院网络信息、新闻信息、校报、画廊、刊物的管理和审批。
七、负责重大节庆日、学院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影像摄录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的对外宣传报道和接待、安排新闻单位的采访工作。
九、负责监督、管理学院各部门对外报道宣传工作。
十.负责学院领导和各部门的报刊订阅工作。
十一.协助指导“关心下一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二、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工作职责
1、传达上级纪委和学院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实施意见。
2、拟定纪委年度、阶段和专项工作计划,报学院党委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及时报告。
3、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5、依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及工作程序,及时查处党内违纪案件,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
6、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学院行政部门及行政干部)进行行政监察;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根据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提出处理建议或做处分决定。
7、负责对基建、维修、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干部任用、人才引进、职称评聘、招生录取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8、负责学院维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9、负责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0、负责学院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
11、做好学院校办产业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工作。
12、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工作职责
学生工作部(处)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学院年度学生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素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及其它日常教育。
三、负责学生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院各分院学生工作的指导、检查、评比工作。
五、负责学生管理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及落实工作。
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与咨询工作。
七、负责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考核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风建设。
九、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考核及军事理论课教学。
十、负责学生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十一、学生各类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少数民族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的评审发放,以及学生经费预算、学生保险等工作。
十二、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及教育工作。
十三、学生学费催缴工作。
十四、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五、学生工作网站的建立和维护工作。
十六、学生信访、稳定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七、辅导员的配备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十八、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九、学生事务的相关工作。
二十、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工会(妇委会)工作职责
一、工会工作职责
1.根据院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2.发挥工会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承担教代会的各项筹备和会务等工作;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大会决议,征集和落实代表提案。
3.代表和组织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积极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在党委领导下审议和通过关于学院规划和有关教职工利益的政策和方案;收集和反映教职工意见。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院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会同学院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三育人”活动以及教职工劳动竞赛等活动,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工作和生活,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依法维护他们的各种合法权益。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要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坚持实施为教职工“送温暖工程”。
6.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做好女教职工工作;开展“四自”教育。抓好青年教职工工作,教育和引导青年教职工爱岗敬业、岗位成才。
7.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寓教于乐。
8.按期召开学院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会委员会工作,筹备组织工会委员的换届选举。加强工会自身的思想、组织、作风与制度建设,组织工会专兼职干部学习、培训,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工作水平。
9、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二、妇委会工作职责
1.积极配合党委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沟通女教职工与各部门的联系,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开展。
2.开展“巾帼建功”为主要内容的评选、表彰、推荐、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提高女教职工自身素质,发挥女教职工在学院建设中的作用。
3.建立妇女人才信息档案,积极向党委、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人才。
4 .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关心了解女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和要求,发挥民主参与、管理、监督的作用。
5、关心女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开展适宜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6、组织调查、学习交流,加强女职工干部队伍建设。
团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做好发展新团员、超龄团员离团、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三、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学“团风”活动,开展团日活动及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四、负责团的对外宣传工作及团委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青年思想动态,听取青年的意见和反映,协助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六、负责对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指导工作,管理全院学生社团,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校园文化活动。
七、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八、负责团的奖惩工作,并做好年度“创先争优”和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九、负责团委的日常管理及对外接待、联络、印信等工作。
十、负责报告厅的管理指导工作。
十一、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教育教学运行与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二、参与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有关教学部分规划的制定;总结教学工作经验,提出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拟定学院中长期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
四、组织开展专业建设,新专业的设置、申报和已有专业的改造,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全院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验教学大纲,并负责组织审定和督促检查。
五、组织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各项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配合相关部门拟定相关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会同招生就业处及各分院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七、组织开展各种教学检查、教学评估和教学专项评优,组织完成职责范围内的教学统计与报表工作。
八、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九、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部署、研究有关教学工作,讨论、解决各类教学问题;
十、拟定教学经费预算,协助监督教学经费的开支情况。
十一、编制教学日历,组织落实教学任务,下达授课任务书;编排学院课程总表,负责全院的调停课工作。
十二、组织课堂巡视和教学纪律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
十三、负责全院学生教材的征订、发放和管理。
十四、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与管理、考试安排,查处考试中的各种违纪、舞弊事件。
十五、负责全院教学资料、考试试卷的印刷工作。
十六、负责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使用调配和建设工作。
十七、负责全院教学管理文件的收集、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十八、协助人事部门做好教师引进和培养计划,以及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等工作,建立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
十九、负责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管理工作。
二十、综合协调各部门、各教学单位涉及教学管理、保障与服务的有关问题。
二十一、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管理、指导、组织、协调全院的科研工作。制定学院科研、教研课题的管理、立项、阶段性检查、课题的鉴定、结题,负责对科研、教研课题的指导、课题经费的管理,负责对在研立项课题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二、负责科研成果的管理,汇总年度科研、教研成果,组织科研、教研成果的评比颁奖、转让开发和专利申请,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负责科研成果的归档管理。
三、负责对上级下拨的科研经费和学院改革发展创新专项基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四、对学院建设与发展工作进行调研和论证,为学院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做好参谋。
五、负责院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组织联系工作。
六、负责与其他高校及各级研究机构建立合作渠道,提供研究信息,为我院教师搭建与外部联系、合作的桥梁。
七、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人事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聘任及岗位责任制宏观管理和监督落实工作。
二、负责学院用人计划的制订、申报、落实;负责办理各类人员校内外调动和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
三、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考核、鉴定及行政奖惩工作。
四、负责全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审、聘任、管理和技术工人考评定级工作。
五、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培训和待聘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奖金、津贴等的审定与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退休及返聘等工作。
八、负责学院师资建设规划的制订、监督和落实工作。
九、负责全院各类出国人员的选拔、审查工作。
十、负责全院临时用工计划的制订、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人事、劳资、师培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各口径的劳动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三、负责学院转岗分流人员的管理及安置工作。
十四、负责学院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遴选与管理服务,负责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培养、考核及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院教职工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的办理和审批工作,协助医保后医疗费用的报销工作,办理死亡职工的抚恤费、丧葬费等的发放工作。
十六、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相应薪级工资的调整工作。
十七、负责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十八、负责全院教师攻读学位、访学、进修的管理工作及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材料的上报及办理工作。
十九、组织接待好有关人事、劳动保险、工资、职称等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事业、基建、科研经费的管理与核算;负责各项代管经费、赞助、捐助款项以及有关收入的管理与核算;加强资金的平衡调度,积极统筹资金,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规范资金运作,保证资金安全。
二、负责学院综合财务预算、经费指标分配方案编制,严格执行预算。
三、组织学院清产核资,配合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做好各项资产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学院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审核;负责票据印制、领发和回收、核对;负责对学生收费的扣款、登记及查询等工作。
五、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的编制及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项目的代扣代缴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制度;结合学院实际,拟定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学院的重大经济决策。
七、按上级单位及有关部门要求编报各种财务报表,为各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财会信息。
八、组织财会人员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负责会计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
九、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招生工作】
一、制定招生计划。
二、起草制定招生章程。
三、招生宣传资料的编制和招生宣传。
四、招生信息网页的建设和维护。
五、制定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六、招生录取工作。
七、新生报到工作。
八、招生各项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九、单独招生的计划制定、宣传、组织报名、命题及面试和录取工作。
十、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就业工作】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年度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相关规定。
三、就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及就业指导课开设。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毕业生数据库建立及维护。
五、毕业生宣传资料的编制及毕业生宣传。
六、毕业生供需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七、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页的建设及维护。
八、组织召开各级各类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九、毕业生就业管理及就业咨询服务。
十、了解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解决毕业生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毕业生推荐表、协议书的管理和审核。
十二、毕业生就业计划的编制和上报。
十三、毕业生派遣及离校工作。
十四、毕业生档案管理及发送工作。
十五、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各类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
十六、检查、指导、考核各分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七、做好招生、就业工作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对学院国有资产和设备进行综合管理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学院的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教学科研仪器和办公设备维护、维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土地转让等有关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物资采购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制定学院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二、负责学院固定资产与设备的台账管理;负责仪器设备及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的调拨、建卡、建账、归档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院固定资产增添计划的审核工作;负责学院固定资产清查及物资的回收利用、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审查处理工作;负责引进物资的接收及调配工作。
三、负责学院物资采购计划的汇总、报批、采购及组织验收工作。
四、负责学院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保养的组织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院土地、房屋的台账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的出租、出借工作。
六、负责学院土地转让工作。
安全保卫处(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学院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为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
二、积极落实学院综治工作的各项措施,制定和实施全院综治工作的计划与措施,督促、指导、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强化国内安全保卫意识和敌情观念,积极慎重地开展敌社情调查工作,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政治案件、政治事件及涉外案件,做好反间防谍工作,维护国家安全。
四、建立信息员制度,完善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广辟情报信息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各层次人员对国内外形势的反映及各种思想动态,为领导及上级机关决策提供依据。
五、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出国人员政审、出国前安全教育及回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来校外籍专家、教师、留学生及临时来华人员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掌握全院重点科研项目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保卫和保密工作。
七、通过各种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观念和防范意识,提高预防犯罪的能力和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八、建立健全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调解学院内部治安纠纷,处理扰乱校园治安秩序的行为,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九、充分发挥“校园110”和校卫队的作用,加强校园巡逻,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十、管理在校园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十一、监督、考核被判缓刑、管制和被假释、监视居住人员的情况,熟悉掌握重点人口及有前科劣迹人员的现实表现,并做好控制和帮教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员的消防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做好火灾的初期处置和救援工作。
十三、按照规定合理配置消防设备设施,拟定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计划,做好消防器材统计表工作,做好检查、维护工作。
十四、普及预防和消除初期火灾的基本常识,提高防火意识和灭火本领;督促各单位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预防、杜绝火灾发生。
十五、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参与学院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问题的讨论,研究决策。
二、代表学院协调与地方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后勤与各部门的关系。
三、代表学院与乙方签订各种合同(明确任务、质量、标准、时间、费用)。
四、制订学院后勤服务需要规划,执行后勤年度计划并组织检查落实。
五、指导各服务中心制订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及管理办法。
六、对后勤工作各项经费进行预算、计划、使用和管理。
七、制定工程项目维修大修计划,做好工程立项、预算并下达任务。
八、审核各服务中心完成任务的收费范围、标准和价格。
九、负责保障学院及家属区的水暖、电力等正常供应及相关设施维护、维修和保养,负责节能工作。
十、加强运输中心的车辆管理,降低运输费用,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和燃料管理工作。
十一、加强餐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降低成本核算和提升服务态度,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十二、负责学院校园绿化,美化校园,建设校园的工作,负责学院教学楼、实验楼及办公楼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第一、第二教学楼的桌椅维修工作。
十三、认真做好医疗、预防、护理及健康宣传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季节性传染病进行宣传工作,做好新生体检工作,做好药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十四、健全劳动服务公司经营权和法人制度,按时向税务部门交纳管理费和税费。做好公司职工工资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与失业金的上缴和各种报表的上报工作,负责做好服务公司财产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五、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教学分院、教学部工作职责
一、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据学院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制定分院、教学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制定并执行分院、各教学部学科发展规划,组织分院、教学部申报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等。
三、制定分院、教学部科研工作计划,丰富分院、教学部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的途径。推动分院、教学部科研水平的提升。
四、根据分院、教学部人才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教育教学任务,组织分院、教学部开展教学管理工作。
五、负责分院、教学部实验室建设与日常管理。
六、组织分院、教学部教师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拓展分院、各教学部人才培养的渠道。
七、积极引进高层次专家以及学科带头人,完善分院、各教学部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八、制定并组织实施分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加强学生辅导员的管理与培训工作,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九、依托分院的专业特色和优势,组织开展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更好地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提高分院学生实习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率。
十、做好分院、教学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十一、领导分院、教学部工会分会、共青团及学生管理工作,加强分院学生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水平知识和社会实践能力。
十二、带领分院、教学部党员、积极分子开展创先争优工作。在分院、教学部各项工作中起表率示范作用。
十三、做好分院、教学部纪检、宣传、统战、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安全防火工作。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国际合作交流中心是负责学院涉及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我院的涉外事务处理和国际合作办学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上级外事部门和学院关于工作的批示和决定。
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外事工作方面的规定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起草学院国际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做好各种年度统计、报表、工作及外事文件的收发、起草、归档、监督执行等工作。
四、做好外事保密工作,遵守外事纪律,并检查外事纪律的执行情况。
五、面向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对外联系,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
六、负责我院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规划制定、申报、项目落实、效益评估等。
七、联系与我院已有合作交流关系的学院或科研机构,执行合作交流协议规定的合作交流项目,并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八、接待各类来我院访问的国外团组或外籍专家。
九、负责聘请外国专家来我校任教,协助其办理各种审批手续、入境手续以及期间所需的各类证件、证明等,做好外国专家的工作管理及生活服务工作,并向专家介绍我国有关法律、法令、政策和规定及学院的规章制度等。
十、负责学院出访人员出国手续的审批、报批、管理、护照办理及其行前教育及总结汇报工作。
十一、支持和协助学院举办国际学术会议,负责申报审批、对外联络邀请等工作。
十二、协助我院其他各单位(部门)开展国际交流。
十三、负责有关国际合作交流公文的收发、运转和归档管理。
十四、完成学院党委和院长交办的涉及国际合作交流的其他事物。
继续教育分院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成人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学院成人继续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学院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统一管理;负责制定学院成人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一、负责学历教育招生计划的申报、招生录取、教学点审批、合作办学签约、各类招生及办学的对外宣传等。
二、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教学过程组织及证书管理等。
三、负责学院对外各种各类培训组织和实施工作。
四、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工作职责
一、积极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为办好高等职业教育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二、发挥参谋咨询作用,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对高职方针、政策法规和发展战略进行研究,为学院的教育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三、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上级行政部门或教育研究部门下达的教育研究课题。
四、负责对全院教师、学科与专业建设、学风建设、教学管理、教学环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督察、检查、咨询和指导。
五、负责编辑出版校刊《吉林交通职业技术教育学报》。
六、组织我院高职教育学术研讨活动,负责与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联络工作。
七、负责学院有关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文件、制度、报告的撰写工作。
八、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图书馆工作职责
一、为学院的学科建设目标和教学、科研需求、制定合理的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方案,努力形成具有本院特色的馆藏体系,为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提供切实有效地文献信息保障。
二、搞好纸质文献(图书、报纸、期刊)的采集,注意保持重要文献和特色文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搞好电子文献及其它载体文献的采集,使馆藏文献丰富多样,努力拓展广大师生获取知识和信息的渠道。
四、开展特色数字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实体资源与虚拟资源,形成网上统一的馆藏体系。
五、搞好电子阅览室建设,积极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大力引导读者利用电子文献资源、虚拟资源和数字资源;做好电子阅览室的读者服务工作。
六、对采集到馆的文献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根据《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第五版)》进行分类,利用计算机使用图书馆管理软件,采用中文图书机读目录格式(CNMARC)对图书进行著录,并尽快提供使用。
七、搞好书目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提供便利的检索条件,满足读者的检索需求。
八、尽可能延长服务时间,保证书刊阅览服务每周达到70小时以上;网上资源保证每天24小时全开放。
九、通过编制新书通报、推荐书目、引导书目、进行导读服务;通过 “文献信息检索与利用”等讲座和培训,对读者进行信息素质教育;提高师生的信息能力和文献利用率。
十、加强报刊阅览室、电子阅览室、自习室的管理,营造读书氛围,提高学生的读书兴趣;同时,为校园文化的建设做出贡献。
十一、努力创造条件,根据学院教学、科研需要开展参考咨询、文献信息检索、信息编辑等工作,争取读者服务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十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教育和引导读者遵章守纪,爱护文献资料和图书馆设施,努力做到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对违反规章制度,损坏、盗窃文献资料者,按照校纪和图书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保护好公有资产。
十三、做好防火、防盗和保障文献信息资源及图书馆设施安全的其它各方面工作。
十四、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网络技术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院计算机网络与公共信息的建设、运行、管理和维护,保障校园网络的正常安全运行,为学院的教学、科研和管理及广大师生员工服务。
二、负责学院一卡通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障一卡通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行。
三、负责新生数据信息的录入和维护工作。
四、制定学院网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网络信息化建设目标和任务。
五、负责学院网络信息的安全管理,保障学院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即运行环境的安全。
六、协助各分院、部网站的设计、制作和维护。
七、协助有关部门收取学院网络用户的资源使用费。
八、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公路勘察设计院工作职责
一、承担道桥工程分院、轨道交通分院部分课程教学工作。
二、承担道桥工程分院学生测量实习指导工作。
三、承担道桥工程分院学生毕业勘测设计指导工作。
四、承担道桥工程分院学生毕业勘测实习工作。
五、对外承接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六、对外承接公路工程勘测设计工作。
七、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戴尔特国际商学院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委的各项决定。
二、抓好戴尔特党组织的思想、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制定本部门的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
三、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抓好学生管理工作。
四、领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做好安全防范和教育工作。
五、统筹做好分院各阶段发展与建设规划。全面负责分院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的领导与协调工作。
六、做好学科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与规划、实验室和实践基地以及科研课题等重大事项的建设与规划
七、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学科学术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和学术氛围。
八、做好学术梯队培养与建设工作,负责教师职务聘任与业务考核。
九、根据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分院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做好教学、科研、出差、实验等经费的审批使用工作。
十、做好学院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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